吉大18春学期《国际私法学》在线作业二 -0001 试卷总分:100 得分:0 一、 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80 分) 1.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B.收养、监护、抚养纠
吉大18春学期《国际私法学》在线作业二 -0001
试卷总分:100 得分:0
一、 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80 分)
1.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B.收养、监护、抚养纠纷
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D.行政争议纠纷
2.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A.国际民商事关系
B.涉外民商事关系
C.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D.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3.国际私法发展的现状决定了目前作为国际私法的最主要渊源应是()
A.国内成文立法
B.国内司法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4.在原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5.国家财产豁免权各项内容间的关系应该是:
A.联系的
B.独立的
C.对等的
D.又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
6.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法人住所地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D.法人注册登记地
7.“意思自治”说的创始人是:
A.韦希特尔[德]
B.杜摩林[法]
C.巴丹[法]
D.巴迪福[法]
8.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循环反致
9.国际私法所要研究和解决的法律冲突是指:
A.各国法律规定间的冲突
B.各国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C.一国内各法律间的冲突
D.不同时期的法之间的冲突
10.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履行说
11.“二级识别”问题最早是由英国学者切希尔提出于:
A.十九世纪初
B.十九世纪中后期
C.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D.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12.把国家的活动划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或统治权行为和事务权行为,或公法行为和私法行为,并由此把国家财产依其用途的不同而划分为两部分。隶属于国家从事主权行为所涉及到的财产可以主张豁免,而隶属于国家从事于非主权行为时的财产不再享受豁免权。该种主张称之为()
A.绝对豁免理论
B.相对豁免理论
C.废除豁免主义
D.平等豁免主义
13.关于外国法的性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多认为是隶属于()
A.事实
B.法律
C.既非法律,亦非事实
D.特殊的法律事实
14.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
A.属人管辖
B.属地管辖
C.协议管辖
D.平行管辖
15.国际“礼让”说的创始人是:
A.萨维尼
B.胡伯
C.斯托雷
D.巴塔路斯
16.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人为:
A.杜摩林
B.胡伯
C.斯托雷
D.萨维尼
17.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A.受惠国
B.第三国
C.同盟国
D.其他国家
18.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19.《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
A.过失责任制
B.推定过失责任制
C.无过失责任制
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基础
20.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二、 多选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
1.冲突规范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性双边冲突规范
D.重叠性双边冲突规范
2.对于运输途中货物之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社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A.适用货物发运时货物所有权人的本国法
B.适用于发送地法
C.适用送达地法
D.适用行为地法
3.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的异同在于:
A.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
B.同为一个系属
C.单边冲突规范在于直接限定所应适用的法律
D.双边冲突规范在于采取可以推定的系属而导致适用法律的双重性
4.冲突规范在其适用过程中所形成的主要的几种制度包括:
A.识别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法律规避
E.外国法内容查明
5.法律规避制度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虽然有一定的相近之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表现在:
A.目的不同
B.起因不同
C.对象不同
D.法律责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