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教育在线测试 判断题 1、缓考学生应参加该学期的补考,成绩按正考计算;未办理缓考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缺考的,需参加该学期的补考。(6 分) 正确 错误 2、已取得学籍的学生
入学教育在线测试
判断题
1、缓考学生应参加该学期的补考,成绩按正考计算;未办理缓考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缺考的,需参加该学期的补考。(6 分)
正确
错误
2、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需要到所属教学点或所属学院办理学年注册手续。(6 分)
正确
错误
3、最低修业年限期满,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以在最高修业年限内申请延期毕业。(6 分)
正确
错误
4、学费缴纳的唯一途径:“易校园”APP。(6 分)
正确
错误
5、可以委托教学点或中介机构代缴学费。(6 分)
正确
错误
6、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在考前向所属教学点或所属学院提出缓考申请。(6 分)
正确
错误
7、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可以参加线上补考,补考成绩不及格的按考试成绩记录,及格的按 60 分记录。(6 分)
正确
错误
8、新生须按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6 分)
正确
错误
9、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随时可以申请转专业。(6 分)
正确
错误
10、可以提前交清学费。(6 分)
正确
错误
多项选择题
漏选判分规则: 漏选不得分
11、关于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正确的选项是:(10 分)
A.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B.以考试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成绩由线上平时成绩和线上期末考试成绩或线下面授成绩两部分构成;
C.线上学习进度未达到 60%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正常考核;
D.以考查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成绩根据学生线上学习进度、在线测试、课程作业等情况综合评定。
12、学号共13位数字编码,例如: 51X 25 02 38 1003 。通过学号,可识别:(10 分)
A.层次(专升本,高起专等);
B.年级;
C.专业;
D.教学点。
13、学生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10 分)
A.在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B.未经批准连续两学期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授教学活动的;
C.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D.因家庭困难暂时中断学业的。
14、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定的修业年限,正确的选项为:(10 分)
A.高中起点升专科最低修业年限为 2.5 年;
B.高中起点升本科最低修业年限为 5 年;
C.专科起点升本科最低修业年限为 2.5 年;
D.最高修业年限(除服兵役外)在最低修业年限基础上延长 3 年。
判断题
1、缓考学生应参加该学期的补考,成绩按正考计算;未办理缓考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缺考的,需参加该学期的补考。(6 分)
正确
错误
2、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需要到所属教学点或所属学院办理学年注册手续。(6 分)
正确
错误
3、最低修业年限期满,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以在最高修业年限内申请延期毕业。(6 分)
正确
错误
4、学费缴纳的唯一途径:“易校园”APP。(6 分)
正确
错误
5、可以委托教学点或中介机构代缴学费。(6 分)
正确
错误
6、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在考前向所属教学点或所属学院提出缓考申请。(6 分)
正确
错误
7、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可以参加线上补考,补考成绩不及格的按考试成绩记录,及格的按 60 分记录。(6 分)
正确
错误
8、新生须按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6 分)
正确
错误
9、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随时可以申请转专业。(6 分)
正确
错误
10、可以提前交清学费。(6 分)
正确
错误
多项选择题
漏选判分规则: 漏选不得分
11、关于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正确的选项是:(10 分)
A.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B.以考试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成绩由线上平时成绩和线上期末考试成绩或线下面授成绩两部分构成;
C.线上学习进度未达到 60%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正常考核;
D.以考查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成绩根据学生线上学习进度、在线测试、课程作业等情况综合评定。
12、学号共13位数字编码,例如: 51X 25 02 38 1003 。通过学号,可识别:(10 分)
A.层次(专升本,高起专等);
B.年级;
C.专业;
D.教学点。
13、学生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10 分)
A.在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B.未经批准连续两学期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授教学活动的;
C.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D.因家庭困难暂时中断学业的。
14、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定的修业年限,正确的选项为:(10 分)
A.高中起点升专科最低修业年限为 2.5 年;
B.高中起点升本科最低修业年限为 5 年;
C.专科起点升本科最低修业年限为 2.5 年;
D.最高修业年限(除服兵役外)在最低修业年限基础上延长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