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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放大学24春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标准答案】

作者:pyfdzj

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
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2.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 )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A.居所
B.国籍
C.选择
D.配偶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4.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5.(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6.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7.识别的对象是(   )。
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D.定居国
 
9.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
A.《巴伐利亚法典》
B.《普鲁士法典》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10.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
A.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11.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
A.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条约等
B.区际冲突法不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国际私法必须考虑国际因素
C.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上的适用没有国际私法上适用广泛
D.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12.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1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 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这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4.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15.(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时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静态法律冲突
D.区际法律冲突
 
16.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
A.冲突法调整
B.实体法调整
C.国际公约调整
D.程序法调整
 
17.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 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A.不承认反致
B.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
C.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
D.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18.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19.《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这一规定属于( )。
A.反致
B.公共秩序保留
C.法律规避
D.司法豁免
 
20.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2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22.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23.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A.涉外性
B.国际性
C.地域性
D.广泛性
 
24.实践中( )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德国
B.奥地利
C.英国
D.中国台湾地区
 
25.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26.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7.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 )。
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28.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类推适用内国法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适用一般法理
E.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9.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30.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31.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A.伊拉克
B.荷兰
C.中国
D.瑞士
 
32.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
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
B.准据法是一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D.准据法是一国的内国法
 
33.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A.国籍
B.法院地
C.住所或居所
D.最密切联系地
 
34.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5.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36.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37.实践中(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38.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9.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行为冲突
 
40.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
 
41.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42.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问:
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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