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23秋学期国家赔偿法形考任务三【标准答案】

作者:佚名 字体:[增加 减小]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02-04 22:49

形考任务三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1.国家赔偿大都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为辅。 2.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至7名审判员组成。 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
形考任务三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1.国家赔偿大都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为辅。
 
2.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至7名审判员组成。
 
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4.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健康权造成身体损害的,赔偿范围是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生活费。
 
5.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6.实施逮捕的对象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7.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实行“一审终结”。
 
8.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活费.
 
9.确定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主要有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
 
10.对刑事损害赔偿的程序,大多数国家规定了协议程序和裁决程序两种程序。
 
11.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是据以提起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律文书。
 
12.法院宣告无罪的生效判决是据以提起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律文书。
 
13.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的再审无罪判决是据以提起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律文书。
 
14.公安机关不可能成为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
 
15.公民因其人格名誉受到刑事机关损害的,有权提起刑事损害赔偿。
 
16.公民因其财产权利受到刑事机关损害的,有权提起刑事损害赔偿。
 
17.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错误行使国家刑罚权,但错误事实尚未得到确认的,当事人不得提起刑事损害赔偿。
 
18.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的,执行拘留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9.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执行逮捕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0.刑事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2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2.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3.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
 
24.行使国家侦查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导致公民人身受伤害的,国家要负赔偿责任。
 
25.刘某在被拘留期间自残,公安机关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26.据以提起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27.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
 
28.国家赔偿法的适用特点有哪些?
 
29.法国行政赔偿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30.国家赔偿的功能表现在____ 、制约预防、____、____、____和____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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